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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不是一头不养!3点建议让养殖户找到出路

发布时间:

2018-08-31

  曾经,养殖场周边臭气熏天,粪污随意堆放,污水直排沟渠,污染环境严重,令老百姓怨声载道。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实行了新环保法,并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定了清理整治方案,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畜禽养殖场(户)被清理关闭。
  但是,一些地方在推行畜禽养殖禁养、限养过程中,存在盲目禁养、野蛮拆迁、“一刀切”拆迁等问题,不仅让政策偏离初衷,更是断了养殖户的生计,伤了养殖户的心。
  注意:
  禁养区并非禁止一切畜禽养殖活动!
  之所以会出现“一头都不让养”的局面,有以下几个因素:
  1、片面认知:提到畜禽养殖,人们就会把它和污染联系在一起,养殖和污染似乎已经划上了等号。而实际上种养结合的养殖场,对畜禽废弃物利用是非常充分的,它和通常意义上的环境排放污染物有本质区别。
  2、概念不清: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废水、沼液等不是污染物,而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些资源是可以利用好的。
  3、走极端:有的地方为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随意限制、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区)。在这里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禁养区”是指禁止建设达到各省级人民政府设定养殖规模以上养殖场所的区域,规模养殖标准参照各省规定,对于规模以下的养殖户来说,不是要禁止其养殖行为,而是指导其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禁养原则:
  不该禁止的地方不能禁
  该禁的要坚决禁,并给于补偿
  支持养殖场户转型升级
  近年来,一些地区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或者采取一禁了之、一拆了之的简单化方式,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建设无猪县”的口号,导致部分养殖场户的利益受到损害。对此,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曾对于盲目禁养和违法拆迁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指示:
  1、不该禁的地方坚决不禁
  各个地方要科学的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养殖范围,禁养区必须按照标准来划定,避免只要环境不要生产的极端做法。
  2、该禁止的地方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等。在这些区域从事畜禽养殖,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比较大,该拆的要拆,该迁的要迁。但是,要充分照顾到养殖场户的合法利益,给予合理的补偿。
  涉及搬迁的养殖户,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
  3、支持养殖场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对于畜禽养殖场的环保问题,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为主,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能简单地今天提出要求,明天就要达到,这显然不客观,也不现实。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以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提醒广大养殖户和养殖企业,如果遭遇了盲目禁养和野蛮拆迁,可在网上搜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进行举报。
  未来:
  想安心做养殖,这几句话一定要记牢!
  1、提升养殖场
  想要生存,就得进步。农民要对养殖场的规模、粪便处理、日常管理上都要进行改进和提升,要按照标准化来进行,这样才能顺应改革的大潮。
  2、跳出禁养区
  如果你的养殖场就在禁养区内且超出地方政府的规模养殖标准,与其等着受罚,不如主动配合进行搬迁,趁早离开这里,寻求新的发展。
  3、转型
  转型也是一个不错的出路,可以考虑在原来养殖的基础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说不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呢!